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ST新纺 公告编号:2024-02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新纺,证券代码:002087)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4月19日、4月22日、4月23日)日收盘价格偏离值累计达到-12.2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新野县财政局,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除了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除公司前期已公告的预重整相关事项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 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 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因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追溯调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中,如果公司未能在2023年年度报告正式披露之前公布相关会计差错更正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可能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从而触及退市情形。 2、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22024001号)。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ST新纺 公告编号:2024-031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5条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规定:“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21日、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9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四)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导致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包括: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其中,追溯调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中,暂时无法确定公司是否能在2023年年度报告正式披露之前公布相关会计差错更正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持续经营相关事项影响能否消除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情况可能导致2023年度财务报告可能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从而触及退市情形。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结合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如果在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后,仍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消除我们的疑虑,我们拟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其他事项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2、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ST新纺 公告编号:2024-027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截至2024年4月23日,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五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9.2.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2、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3条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交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 公司股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1条第四款的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2024年4月2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 历次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交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19日、2024年4月20日、202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六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 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1、 导致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包括: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其中,追溯调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中,暂时无法确定公司是否能在2023年年度报告正式披露之前公布相关会计差错更正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持续经营相关事项影响能否消除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情况可能导致2023年度财务报告可能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从而触及退市情形。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结合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如果在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后,仍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消除我们的疑虑,我们拟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ST新纺 公告编号:2024-029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 (一)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发布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及诉讼、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2024-012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重整工作仍在推进之中,同时确保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争取多方支持,以期实现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南阳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文书。 (二)风险提示 1、公司已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内控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否定意见,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 2、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虽然已进入预重整程序,但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内控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否定意见,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后续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也将面临被终止上市风险。 导致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包括: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其中,追溯调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中,暂时无法确定公司是否能在2023年年度报告正式披露之前公布相关会计差错更正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持续经营相关事项影响能否消除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情况可能导致2023年度财务报告可能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从而触及退市情形。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结合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如果在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后,仍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消除我们的疑虑,我们拟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22024001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其他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ST新纺 公告编号:2024-030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 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22024001号),《立案告知书》主要内容为: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3月21日,我会决定对你单位立案。 二、 立案调查事项进展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结论性意见或决定。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三、 其他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